校内各单位:
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充分调动我校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,聚焦人才培养中心工作,对接“双万计划”强化内涵建设,根据《广东省本科高校“十四五”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》(粤教高〔2021〕3号)文件精神和学校建设需求,学校决定继续组织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(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)的申报工作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申报范围
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分为综合改革类项目、课程类项目、实验实践类项目、教师教学类项目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。各类别项目立项数量、建设要求及建设重点等详见2023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优先支持领域和项目申报指南(附件1和附件2)。
二、项目要求
各单位结合自身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需求,突出特色优势,择优推荐建设项目。申报项目要注意以下几点:
1. 各类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,主要参与人不超过2项。
2. 有校级或省级立项建设项目且尚未结题的不支持申报新的项目;
3.近两年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。
4.部分类别的项目负责人要求有高级职称。
5.鼓励协同创新,鼓励院院、院企、院所联合申报。
6.项目与之前质量工程立项项目(目标和内容)高度相似、或已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现再次重复申报的,不予立项。
7.各项目负责人在制定项目经费预算时,严格按照《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的使用范围填写并执行。
三、申报程序
1.各单位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,并于6月12日前将2023年度校级“质量工程”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(附件3,签章纸质版一式一份)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科(树德楼112室),汇总表须对推荐项目进行分类排序。
2.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12日前登录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(http://210.38.224.247)填报并提交项目相关材料(申报书要求教学单位盖章)。登录账号由所在学院分配。
3.教务处将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必要时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,由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校级立项项目。
4.项目立项公布后,请各单位收齐项目负责人的申报材料后(纸质版一式两份,双面打印装订)交至教务处。
四、其他事宜